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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廳

遮神

移舖

變服

供腳尾飯

乞水

 

拼廳:

病人自知將終,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「正終」之所,因此病人危急之前,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,準備舖放水舖,俗稱「拼廳」。傳統習慣,病人若不幸藥石罔效,須將病者移至祀奉神明與祖宗之正廳,以求正終,即為「搬舖」。搬舖有在死前,也有在死後為之,一般以病危搬舖居多。搬舖有的說是為壽終正寢,也有的說是為了與祖宗訣別,也有的說是為了避免死後擔眠床架。閩籍人忌諱死在床上,認為若是死在床上,死者的靈魂將被床上的木架罩住,不能昇天,因此,閩籍人多於絕氣前進行搬舖。一般雖稱之「搬舖」,但南部像台南、高雄地區,則稱之為「拼廳」。在病人進入膏肓時,近親都會前來省親,若已認定病危,即先行清理廳堂,將神桌上神佛公媽及燈樑上之天燈、天公爐,一併遷移,接著在廳堂左邊橫置長櫈二條,上舖木板或竹編,其上敷蓋一席,俟一切籌備就緒,即將病者從房內遷出。

遮神:

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,大廳供奉有神明、祖先,一旦往生,要沐浴、更衣等,怕對神明祖先不敬(俗稱見剌)必須用米篩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,俗稱遮神,大殮入棺後再除去。

移舖:將病患的床位移到正廳臨時搭設的床鋪上,床鋪位置依男左女右擺設,稱為「徒舖」或「搬舖」。待氣絕即舉哀。

變服:家人亡故,傷心痛哭,並換穿白色或黑色等素色衣服,謂之「舉哀」、「變服」。

供腳尾飯:以一碗飯上插一雙箸,置鴨蛋一個,稱「腳尾飯」及油燈一盞,俗稱「腳尾燈,或稱「長明燈」,焚香哀哭,燒冥幣祭拜,稱「拜腳尾飯」。為死者食用、照冥路及路費。 此儀,據傳古昔荒蕪多蟲獸,為防蟲蟻慕屍味而聚,乃撒飯於屍周,粒食與蟲蟻,並焚火驅獸毋害屍,而相沿演變為今之拜腳尾飯、焚燒紙之儀。此時要取下正廳的天公爐,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牌位,稱作「遮神」,家屬在死者身上蓋「水被」(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),以 銀紙或石頭為枕,並在死者腳邊供上「腳尾飯」,使死者不至於挨餓,一盞白蠟燭,做為長明燈,照明陰間的路。並以厚紙或白布,寫上死者的姓名、生卒年月日時,作 為「魂帛」,暫時替代神主牌位,供於正廳的一角,燃燭燒香,稱為「豎魂帛」。此外,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,以及「嚴制」(父死時用)、「慈制」(母死時用)或「喪中」等字樣,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。

乞水:由孝子孫穿著孝服,為首者捧著「乞水硿」(或容器)成一行列,前往溪畔或圳溝邊取水(須有流動之活水),稱為「乞水」或「買水」。抵達水邊時,先燒香焚四方金,再向水公水婆跪求曰:「水仙公(婆)、阮老母(爸)往生,要來向您買水回去沐浴」。說完以兩枚「銀角仔」(硬幣)「跋桮」,即卜杯之意。結果若是「想桮」,表示水公(婆)應允給水,就可將硬幣投入水中,算是買水錢,然後用「乞水硿」由水頭向水尾舀水(忌逆流或重舀),裝入「乞水硿」容器內帶回去。「乞水」去時不哭,返程則須「舉哀」,沿途哭泣回家,返抵家門前時,還要焚燒銀錢(紙),然後每個人都從火上跨過,才能回到屋內。(跨火之舉今多數省略)。從前取水時,會由土公或僧道一路敲打手鼓嗩吶在前引導之。今行此俗者甚少。乞水回家後,要行沐浴儀式,用竹子夾一塊白布(今已用毛巾),沾所乞之水,象徵性做沐浴拭淨狀,如係父喪由孝男或土公在死者身上由頭至腳比出動作來。

反之,如係母喪,由孝媳或孝女來類比之。沐浴時,基於男女有別,男人須迴避女死者,女人須迴避男死者。沐浴時要說吉祥話,例如:「為您洗頭,愛乎子孫有好頭路,為您洗腳尾,愛乎子孫有好尾」、「為您洗嘴,乎您子孫萬年富貴」、「目睭洗金金,子孫人人發萬金」、「自頭洗到尾,乎您子孫,人人有大傢伙」等。昔日乞水回來後,必須另捧著米斗到許多鄰家處「乞火」,備收殮時舖於棺底用。如今大都採用石灰、茶葉等舖於棺木底部,此俗則已自然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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